一个装有120两黄金的箱子突然丢失,而且还是当时江西苏区毛泽东主席亲自上交给上海中央的特别经费,这个悬案不仅让当时上海地下党疑惑,也让毛主席整整惦记了十八年,直到上海解放如何开通股票杠杆交易,毛主席多次指示上海市委侦破此案。后来,高晓松在他的“晓说”里详细地把这个案件的原委讲述 一遍,现在我们就把这把这个疑惑了十八年的黄金大案仔细地说说。
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总部是在上海。中央总部每年的需要的行政开支肯定不少,房租,水电费,营救同志,活动经费,各个地方的必要开支,可以说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如果没有经费,中央不仅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中央机关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当时中央总部的经费就两个方式,一是由苏区提供经费拨款。第二是向国际申请援助(主要是苏联)但为了安全起见,苏联方面的拨款不能通过银行、邮局汇款,只能是安排秘密交通员从境外辗转进入中国,这样做风险很大,王稼祥有一次从莫斯科带回来30万美金,路遇土匪,还好土匪不认识美金才侥幸逃脱,再就是所需时间漫长。一般半年多才能到手。
因此,最安全的资金来源就是苏区,权衡之下,上海的中央总部与瑞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取得联系,希望给予拨款。中央苏区政府在自己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毛主席在1931年冬,指示提交党中央黄金一百二十两,相当于现在八百万人民币左右。由林伯渠具体负责,林伯渠将黄金制作成十两一根的金条,装入一口按照金条尺寸专门制作的白铜小盒,盒口用锡焊封。这12根金条按照地下党特别经费运送预定的路线,按照计划应该是这样的:瑞金——南平——福州——温州—金华——杭州——松江——上海。之所以这么走,就是安全第一。
这笔数额巨大的经费从江西送往上海肯定得经由多个地下交通员之手,交通员必须绝对信任可靠,交通员必须有交接核实的过程,为此苏区专门设计出一套非常严谨巧妙的对接方法。给执行任务的地下交通员发一把钥匙,一把锁和一块验收凭证。这个凭证是一枚棋子,银元大小,上面刻一个“快”字;棋子是硬木制成,用特制的药水反复煮过;上面的“快”字由林伯渠亲笔书写,写后请专人刻上。棋子按照快字笔画破成七块,每个执行任务的交通员手上一块。七个笔画代表着七个地下交通员。
对接方法:第一步:交通员上下线交接,凭暗语相认;第二步:下线交通员用钥匙打开上线交通员的锁确认任务,移交装有黄金的箱子,交割完成。第三步:下线交通员交出手中的一块棋子,上线交通员把他手里的锁交给下线。第四步:上线交通员交回一块棋子,直到上海为止,但如此缜密方法这箱金条还是丢了,交通员也“失踪了”,必须要指出的是,七个交通员不知道运送的是何物,这起发生在1931年冬的大案,引起苏区和上海的重视,但由于当时的环境,不得不停止调查,直到1949年建国后,中央要求对解放前,我各个历史阶段未侦破的悬案进行侦查。这件十二个根金条悬案作为五起重大悬案之一,由上海公安局进行侦办。
为此,上海市公安局专门组建“悬案侦查办公室”的临时办案机构。但问题是,中央能够提供的材料很小 ,再说,事隔十八年,当事人不少都已经牺牲。当时的中央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对这件案子很关注,把自己知道的相关情况,都告诉了侦办人员。但具体工作是当时的苏区治保卫局局长邓发安排,但邓发在1946年因飞机失事牺牲。根据林伯渠提供的信息:瑞金派出的第一个地下交通员姓秦,经过仔细查访此时的秦同志,已经是师级干部了,秦师长对于当年的事情记忆犹新,又经过他的回忆,将其他六个交通员全部找到,执行的这个重要任务最后一个联系人刘某某。刘某某的记忆同样深刻,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为组织效力。
过早点,就去了下一个接头点“汉源栈房”。第二天,12月4日下午,刘某某在客栈门前与接头的下线联系上了,二人当下对过暗语相认,来人用钥匙打开刘某某的锁,确定任务,接走箱子;刘某某交给来人锁,来人把手里验证棋子的一块交给刘某某。至此,交接完成。刘某某把箱子交给了第七个地下交通员。他的任务就此圆满完成。按照组织规定,该人没有和刘某某多说什么,拎着装着特别经费的箱子一声不吭离开。
这样,?线索就在第七个交通员手里断了,第七个地下交通员是谁,什么身份,现在是否健在,人去哪了,第七个地下交通员为什么拿到箱子后,没有前往上海送交箱子,可以说,当时要完成这样任务的共产党员,必须是绝对信任和忠诚的,侦查组的一个意识就是,交通员突然遇害,关键在于此人为何完全失踪?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人,无疑于大海捞针。
唯一能够提供线索刘某某,就将第七个地下交通员外貌描绘出来,再就是找到他们接头的地点的旅店,根据店员的描述,以旅店为中心来搜查。某天,侦查组内有一个侦查员胥某某与当地一个老乡偶然相遇,此人是松江军分区一个参谋,二人这一次偶然相遇得到一个极为关键的线索。真应了那句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吃喝时,胥某某说了办案的事情,老乡提供了一个线索,当初接头的旅店隶属于当时的保安团,档案室里有每一个人入住的详细资料,侦查组立即对所有入住原始档案排查,嫌疑人只有一个:来自上海“祥德源”药铺的梁某某。梁某某于12月1日中午入住,至12月4日清晨离开。侦查员组又进一步对得梁某某的信息进行核实:梁某某,江苏省嘉定人,十八年前的12月份突然离开药铺的。对于梁先生的离开,老板回忆道:那次梁某某从上海到松说他出差太累要回家休息,老板同意后。但后来几天都没上班,派人去看望,发现梁先生的住处已经锁上,没有人,和邻居打听,都说梁先生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
老板也没介意,侦查组把梁某某照片带给第六个地下交通员刘某某辨认,确认就是当年和他交接的第七个地下交通员。侦查组兴奋不已,总算有个头绪了。侦查组对到目前的案情线索进行复盘:梁某某是拿到箱子以后,返回药店然后不露声色地消失。实际上他其实自12月1日上午离开住处后就没再返回过。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梁某某对于自己的“失踪”是有准备的,也就是说,他是主动失踪离开的。
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失踪显然与他作为地下交通员要完成的这件特别经费任务有关。这里要再次指出的是,七个交通员都不知道运输送的是金条。不排除有这样的嫌疑:可能梁某某在完成交接后,无意间发现他所运送的箱子里竟然是十二根金条,对于这样一笔巨大的财富,贪心顿起,于是他侵吞黄金,然后制造失踪,远走高飞携款潜逃。又经过排查,梁某某已婚,有三个子女。其梁某某忽然失踪。其妻带着三个子女难以生活,后来跑回娘家做小生意。但几年之后,全家就失踪了。
所有的事情串联起来之后发现,梁某某行事缜密,所有的事情都是安排好的,但现在就的问题是,全家都失踪了,侦查员几经走访,后来得到一个线索,上海一个钟表店铺的修表师傅五十六岁的申某与梁某某很像。经过审查,申某就是当年的执行这项特别经费任务的第七个地下交通员梁某某。失踪十八年的第七个地下交通员被找到,整个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被找到的梁某某非常平静,甚至可以说,他似乎就是在等待这一天。
在审讯开始前,梁某某让侦查员先到一个地方取出一样东西。侦查员于是按照梁某某的提示,从他住处的灶膛下挖出了一份密藏于陶瓷药罐里的文件:是上海曹家渡一家旅社为梁某某出具的证明。接着,梁某某说出当年在他身上发生的事:十八年前,梁某某接到任务,前往松江“汉源栈房”接收一个箱子,上级向他交代使命时严肃地叮嘱:人在物在!物丢,掉脑袋!于是他一路小心谨慎,在完成了交接手续之后,立即启程返上海。
组织上考虑到安全,交代梁某某走水路。吴淞江在当时乃是强盗出没,当地不少住户白天是良民,晚上作江匪。因此梁某某一路格外谨慎,搭乘强盗不会下手的轮船。幸好一路顺畅,到达上海曹家渡码头已是凌晨。眼见已经到达,接下来到指定地点交接箱子后,任务完成,紧绷精神一路的梁某某这才松下一口气。他搭乘黄包车,想要返回法租界住处。
黄包车在经过苏州河上的“曹家渡桥”时,年轻的车夫拉车吃力,旁边的两个推车小瘪三就上前帮忙推车。因此梁某某并没有起什么疑心,疲惫之下也有些倦怠,没想到上桥一段,推车的小瘪三,突然用浸透药的毛巾捂住梁某某,他就此昏迷。等到第二天晚上,梁某某被店小二唤醒,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曹家渡一家旅社的床上。惊醒的梁某某想起自己的秘密使命,急忙查看:行李都还在,唯独少了那只特别任务的箱子。头疼欲裂,再一闻自己浑身酒味,稍一回想,明白自己是着了道。
那时候,上海有一些地痞,专门用药浸透毛巾,把人捂晕,然后偷走贵重物品,这些地痞不伤人命,得手之后就把受害人浑身洒满酒,送往不知情的旅社,谎称是朋友喝醉住店,然后离开。让人根本没法查找。箱子里装的什么,上级没有告知,但梁某某带了一路,察觉箱子和重量的比重,已经猜出里面是黄金。这么多的黄金丢失,在那个年代,再怎么解释也是无用,只有死路一条。梁某某迅速整理思路,当即和店小二说,他丢了一箱黄金,让把经理找来。
经理知道事情大概后,明白是杀身灭门的大祸,当即吓得魂飞魄散,但对于送梁某某来住店的人确实毫不知情。面对这种情况,梁某某想出一个求一线生机的办法。当即让经理找来见证过这件事的所有人,一起出具一张说明梁某某是如何在昏迷中被人送到旅社等等前后事由的证明,并在每一页纸上署了名以作证明。梁某某收起证明后,叮嘱说日后不管何人来此询问今日之事,都避而不谈。但如果来人以上海话发音“捻七”(当天系阴历十月廿七)为暗号,方可讲出实情,郑重交代后离开。为不让自己在真相大白前被杀,回到药铺后,镇定的安排完一切,就此消失。
十八年来,他一直隐忍着,等待组织的人通过追查的方式找到他,因为通过追查的方式找到他,才会给他解释的机会。听完梁某某的交代,侦查员们都非常惊讶,这个地下交通员心思之缜密,处事之周全,为人之隐忍,简直超乎想象。侦查员找到当年曹家渡的那家旅社的经理进行核查。果然如梁某某所言,一开始经理始终表示毫不知情,直到说出暗号“捻七”,那个经理这才松口,交代的情况和梁某某完全一致。经理也是可靠的人。
经理在交代的过程中,还提到一个重要的点:他模糊记得送梁某某住店的那辆黄包车的车牌。至此,侦查员们研究认为“特费”被劫基本上是可信的。第七个地下交通员找到,但悬案并没有破,丢失的黄金仍未找回。侦查组只能又一次复盘整个到此为止的案件,整个悬案都转为十八年前地痞在苏州河上的“曹家渡桥”的一次蒙人偷窃。
地域围绕“曹家渡桥”,时间确定为十八年前12月5日凌晨。黄包车车牌的调查更是没有头绪,因为当时上海的黄包车车牌管理非常混乱,假车牌横行。通过作案方式的比对和一些帮派分子的确认:这肯定不是一起帮派或者敌人的针对性行为,而是小瘪三的随机作案。
这种随机作案,在当时的秩序混乱的上海,比比皆是,大部分都是无头案,查无可查。按道理说,这种巨额劫持案,当时肯定会作为大案要案侦办,但被劫的是地下党秘密经费,当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报案。十八年,时过境迁。即便是当时存在的一些蛛丝马迹,也没有任何痕迹。最后,侦查组只好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办法,去提篮桥监狱,向那些解放前就被关进去的在押犯当中寻找线索。
但第二天,有个同监一个冯姓犯人问警察,如果悄悄检举揭发自己是否会减刑,狱警立即通知侦查组过来提审,原来,冯某某他有个表兄,名叫吉某某,年长他十岁,十八年前刚过二十五。吉某某的家境远不如表弟,冯某某的家里置办过一辆崭新的自用日本黄包车,但基本搁置不用。吉某某有两个结拜兄弟阿古和小克。三个人经常开黄包车赚个零花钱。
三人经常到冯某某家玩,但在1931年12月上旬的某一天,吉某某忽然把黄包车擦拭一新送回来。从那以后,本来家境不好的吉某某陡然而富,做起生意,在公共租界开了一家南货店,经营得很好,冯姓犯人怀疑吉某某来钱不正,几次问询表兄吉某某。但吉某某每次都避而不答,侦查组听后就知道有戏,侦查组立即出动,夜审冯某某。从冯某某处得到信息,他家那辆黄包车的车牌,和曹家渡旅社经理模糊记得的车牌几乎一致,只差一个数字。
同时对其住所和店铺予以搜查,搜出当年装特别经费的白铜盒—个。吉某某被捕后交代,当年的确是随机作案,意外得手巨大财富后,三人也非常震惊。得此巨款,吉某某,阿古,小克三个人随即断绝来往。抗战胜利后,吉某某曾在外滩偶遇阿古,才知道小克在1937年为国除汉奸的作战行动中殉国,阿古在北京路经营一家五金店。侦查组拘捕另一案犯阿古,对其所开的五金店及住宅进行了搜查,未获赃物,但有黄金首饰十四件,系用其所劫黄金打造,遂予没收。对另一案犯小克家的搜查,其父母主动交出儿子诀别时,交给他们保存的黄金二十两。后经辨认是当年的金条。
至此,这起发生于1931年的震动中央、影响极大的黄金巨案终于告破。1950年11月18日,吉某某、阿古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七号交通员梁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判决后,酌其忠情,予以释放。回家后,梁某某于1959年病逝。因检举有功,冯某某半年后获释,由区政府将其安排到物资公司当一名看门人。这起跨度十八年,让多个首长都格外关注的悬案,至此真相大白,得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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